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刘志军心腹张曙光受贿被诉 行贿者多为民营企业

www.fjnet.cn 2013-09-04 06:59  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多位民企老板行贿

2004-2006年张曙光利用先后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和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青岛四方新诚至卓客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庆凯的请托,收受人民币3万元和1万美元。

2005-2009年间张曙光接受苏州市苏城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洪发的请托,3次收受人民币共30万元。

2005年间张曙光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时,接受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越胜的请托,收受钱款10万元。

2009年间 张曙光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500万元。

2010年间 张曙光收受吉林省金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南200万元。

2010-2011年间张曙光接受双双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美的请托,先后两次收受150万元港币,共折合人民币129万余元。

2007-2009年间张曙光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时,接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的请托,先后3次收受人民币1850万元。

唯一索贿行为 张曙光先后3次向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索取800万元。

部分央企也行贿

2005-2006年间张曙光接受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总经理王康给予的7万元、4万美元和1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共47万余元。

2009-2010年间张曙光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时,接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志远的请托,先后两次收受30万元和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7万余元。

此外,张曙光还多次接受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之桂和总经理郑斌等人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4万欧元和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7万余元。

  •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