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旅游法》10月1日起实施 团队旅游报价大幅上涨

www.fjnet.cn 2013-09-02 20:36  费磊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来说两句

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记者费磊)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10月1号起,《旅游法》将正式实施,届时,旅游过程中的二次消费将全部以透明的形式转入团费。虽然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十月份的团队旅游报价已经纷纷看涨,更多消费者开始考虑自由行。

杭州的吕小姐准备在黄金周期间和家人到日本旅游,在浙江中旅咨询时却发现,9月份团队6天游的报价还是5299元,10月份的报价竟上涨到了10599元,足足涨了一倍。

浙江中旅工作人员:新的《旅游法》出来以后,不允许团队里面有购物或自费项目的,全部都要含在团费中的,所以它正常价格就要1万左右。

记者在一家旅行社网站查询发现,9月25日从北京出发的港澳5天团报价仅为3960元,但有购物行程。而10月4日的港澳5天纯玩团报价为6760元,涨幅达7成。

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揽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天鹅国际旅行社罗娟表示,目前的报价才回归到合理的价格空间,低团费甚至零团费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罗娟:现在是明着看着费用高了,实际上它是消费的更清楚了。以前必须去购物,有些线路还是强制性消费,带来的后果是可能比目前报的十月份以后的价钱还要贵。

尽管价格上涨不少,但新法规还是赢得了不少消费者的赞同。

消费者:我觉得应该还是好事情吧。就是更加规范一点,我们消费的也更加明白一点。

新法规的实施将给旅游市场带来怎样的变革,还有待时间考量。但团队游价格的上涨使得自由行方式更受到消费者青睐。

消费者:国庆节本来就想和家人一起出去玩的,但团队游的价格也挺高的,现在觉得自由行的话也可以自己定酒店自己安排时间也挺合适的。

  • 责任编辑:蓝晓梅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