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儿童侵害案:未成年保护法不具可操作性
www.fjnet.cn 2013-09-02 06:50 来源:央视《面对面》 我来说两句
同期: 佟丽华:我们很多人都投了很大的心血,为什么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前大家目标很明确,我们希望解决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问题,能解决几个突出的问题,但是非常遗憾的是,2006年底这部法律修订完了,未成年保护法,依然不具备可操作性,依然解决不了现实当中具体的个案,依然无法避免类似悲剧案件的发生。 记者:什么原因呢,是法律制定的问题、偏差,还是因为其他的因素? 佟丽华:立法者应该更好地来了解现实问题,立法者应该更直面现实社会的挑战。 记者:现实社会的挑战来自于哪儿? 佟丽华:我们有很多案件,包括由于家庭暴力被打死打残的案件,我们往前去观察,我们发现这个案件是可以被预防掉的,但是我们现在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记者:你指的机制是什么? 佟丽华:如果从顶层制度设计的角度来说,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未成年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不复杂,你比如,家庭起到防护作用,家庭是第一道关,监护人必须担负起责任。第二,假如家庭非常贫穷,或者说父母根本不懂得怎样教育,所以说对有些家庭发生的案件,我们不是上去单纯的就是指责。我们现在都在抱怨,都在看,但是类似的悲剧总在发生,那个制度十年以前可能谈过,今天来谈,要说的还是那些制度。 记者:你觉得缺失的环节在哪方面? 佟丽华:你知道我最不爱听的一句话,也是整个社会谈到儿童保护方面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共筑一道防护线。 记者:这是媒体经常说的。 佟丽华:这句话有道理,但这句话容易掩饰背后的细节和问题。 记者:掩饰了什么呢? 佟丽华:我们现在说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假如我们把这五个作为五个单元,都应该发挥作用,现在一方面,在每个单元层面,制度都不健全,让五个单元怎样有机地系统结合起来,不要出现疏漏,在这方面我们依然没有做到。 11解说:过去十多年来,佟丽华就一直致力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但是如何让法律体系更具可操作性,如何建立法律之外的相关制度,使未成年人的保护从监督、到干预、到服务能更加完整地运行,却是现实提出的挑战。 同期: 佟丽华:你说没有制度吗?我跟你举最简单的例子,以家庭暴力为例,每年孩子都有被打死打残的案件,媒体一报道,社会关注一段时间,那么大家都在问,难道面对这样的案子,我们在法律上没有办法吗,我们法律说了,第一方面,我们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第二方面,我们可以追究虐待罪的刑事责任,基层的相关人员往往会说,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法律规定的是不明确,但是即使根据现有不明确的法律,如果认真尽责执行,依然避免悲剧。制度设计本身并不复杂,坦率地说,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什么呢,观念,需要的是责任,需要的是勇气。 记者:你刚才谈到这个责任的时候,其实对于很多偏远地区,特别农村的偏远地方来讲,他们在维护保护孩子的意识和能力也好,确实有欠缺的,但是这个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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