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印度恶性轮奸案未成年嫌疑人被判管教

www.fjnet.cn 2013-08-31 20:39  陈雪莲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新德里8月31日电(记者 陈雪莲)据印度媒体31日报道,印度青少年法庭当天宣判新德里恶性轮奸案中的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有强奸罪、谋杀罪和抢劫罪,他将在“特别之家”管教所接受3年管教。

去年12月,在新德里南部一辆“黑公交”上发生一名女学生遭轮奸和毒打死亡的案件。这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认定为此案中“最残忍”的凶手,但他在犯罪时未满18岁。算上已经被监禁的时间,他还将在“特别之家”管教所接受两年半管教。

根据当地电视台的报道,被害女学生的母亲伤心欲绝。她对判决非常不满,认为应该根据犯罪的类型而非年龄来决定惩处。

在被捕的另外5名本案犯罪嫌疑人中,1人今年3月在狱中自杀身亡,另外4人已在特殊法庭上接受审理,如果法庭裁定罪名成立,他们很可能面临死刑。有关判决预计会在下个月宣布。

去年12月16日晚,一名23岁的医学院女学生和其男友在新德里南部一家电影院看完电影后回家,被诱导乘上一辆私人公交车。在车上,这名女性遭6名男子轮奸和毒打,其男友也被残忍殴打。之后,两人被扔下车,女学生在案发两周后因多器官衰竭而死亡。这一事件在印度各大城市引发了大规模抗议。

  • 责任编辑:蓝晓梅  蓝晓梅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