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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湖管委副主任受贿获刑 成立公司专门洗钱

www.fjnet.cn 2013-08-30 13:32  童童 冯玉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来说两句

美丽的长荡湖是金坛人的母亲湖,以盛产蟹虾闻名。可随着旅游餐饮业的发展,生活垃圾严重污染长荡湖水质。2005年8月,金坛人陈洪富被委以重任,出任长荡湖水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管委)副主任、水产管理处主任,成为整治长荡湖水域水质的核心人物。

烟酒攻下农林专家

陈洪富出身金坛农村,1985年毕业于盐城农业学校,先后担任过乡党委委员、农业局局长助理、副镇长等职务。20多年来,一直从事与农业有关的工作,成为农林专家。

到湖管委工作后,陈洪富展开了果断的水环境整治。不久,国务院、江苏省政府也陆续出台关于对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扶持一批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等治污工程。于是,大量的省、市补贴资金,通过湖管委审核、汇总、申报、下拨到各个负责水环境整治项目的公司。

其时,湖管委的事情都是由水产管理处主任陈洪富说了算,他既是具体项目的实际运作者,也是补贴资金的管理支配者,可谓大权独揽。渐渐地,企业负责人送些烟酒、小额现金,陈洪富开始心安理得地收下。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不满足于小打小闹。

成立公司专门洗钱

2009年,省农林厅计划在长荡湖种养水葫芦。江苏山湖环保有限公司承接了长荡湖“水葫芦种植、打捞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两个项目。这两个项目的省级补贴资金达到1000万元,由湖管委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建设质量、拨付补贴资金。

2009年5月,山湖公司开始投放水葫芦苗。11月,项目阶段性通过省农林厅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陈洪富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灿提出,水产管理处要收取30万元左右的管理费用。王灿知道,要想尽快拿到省级补贴资金,并争取拿到第二年的水葫芦种植项目,陈洪富这关必须要过。于是,王灿跟陈洪富说了句悄悄话:“等项目验收结束,你拿100万元去花。”

陈洪富一听王灿如此大方,嘴上说不要心中却暗喜。直接收下这100万元肯定是受贿,可面对巨款实在心痒。

琢磨了好几天,陈洪富想到个妙计。第一步,陈洪富找到在家待业的朋友吴粉根,承诺把2010年长荡湖种植水生蔬菜项目交给他做,项目、资金都由陈洪富负责,吴粉根还可领到一份工资。接着,陈洪富向吴粉根要了一个银行卡号,让王灿直接把100万元打到银行卡内。第二步,陈洪富用受贿款中的5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以吴粉根为法人,成立常州山野水体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野公司)。第三步,山野公司与山湖公司签订一份虚假的投资协议,协议约定,由山湖公司向山野公司投资100万元,山野公司负责种植水葫芦、水生蔬菜。

这是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假协议,大家心知肚明。协议一式两份都被陈洪富收了起来。山野公司成立,陈洪富成功“洗白”100万元受贿款,他悬着的心放下了。

协议曝光贪官落网

2012年,金坛市检察院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查办农林系统相关人员职务犯罪过程中,“湖管委”这一字眼反复出现。

此时的陈洪富也听到了风声,紧锣密鼓布置应对之策。他把与王灿签订的协议,送了一份到吴粉根的家中让其签字,并一再叮嘱他,万一追查起来,就照着协议上的内容说。

检察官很快发现,吴粉根名义上是山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实际上他并没有在公司上班,每月只定时领取2000元的工资。而且100万元投资款并不是从山湖公司的账上划出来的,是山湖公司先以“奖金”的名义转给该公司的一位经理,该经理再把这100万元转给吴粉根个人。这根本就不符合公司之间投资的程序。

找到诸多疑点,检察官分头再找王灿、吴粉根进行询问,他们的攻守同盟顷刻瓦解,幕后主使人陈洪富浮出水面。近日,金坛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洪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检察机关将陈洪富的所有犯罪所得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童童冯玉)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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