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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解读:向支柱产业迈进

www.fjnet.cn 2013-08-29 11:56  张玉玲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段时间,关于文化产业的猜测和判断众说纷纭,有人说到了“拐点”,有人说是“降温”了。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进行了回应: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与GDP的比值为3.48%,正稳步向5%的支柱产业目标迈进。

发展速度快于GDP增长

16.5%,这是2012年中国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6.8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表明,文化产业不仅发展速度保持较快增长,而且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也稳步提高,2012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与GDP的比值为3.48%,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

这是我国2012年新修订《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后,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全面发布中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因此格外引人关注。按照新标准,国家统计局对已发布的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相关数据进行了相同口径的调整。根据新的口径,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由13479亿元修订为15516亿元,与当年GDP之比由2.85%修正为3.28%。

这个数据的变化,使人不禁要问,是否是因为统计口径的扩大而导致统计数据的增长,助推成为支柱产业?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是‘干’出来的,而不是‘统计’出来的,标准和口径只是为了更科学地计量和描述文化产业的现状,数据的关键还是由文化产业本身的发展水平和实力决定。”

记者注意到,文化产业新标准与2004年旧标准的最大不同是,不再按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的三个层次划分,而按文化生产活动区分,用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活动、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和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等四个方面来替代原有的三个层次。

国家统计局表示,新的标准适应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对原有的类别结构和具体内容作了调整,根据管理需要和文化生产活动的自身特点分为10个大类,120个小类。增加了文化创意、文化新业态、软件设计服务、具有文化内涵的特色产品的生产等内容和部分行业小类,删除了旅行社、休闲健身娱乐活动、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和彩票活动,突出了文化的内容和特点。

  •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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