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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启用“姓名用字字库” 45个异体字恢复为规范字

www.fjnet.cn 2013-08-27 17:32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

“汉字整形”方案暂停

2009年曾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向公众征求意见。当时建议对一些汉字的书写方式进行微调。例如琴字的左上部分最后一笔由横变提,“亲”、“杀”等字下部件的竖钩变竖等。但此次公布的字表中,这个“汉字整形”方案被取消。

专家介绍说,在使用中,一些具体字形处理与所定规则不一致,如“碧、墅”等绝大多数字的左上部分,末笔的横都变为提,而“琴、瑟、琵、琶”等极少数几个字左上部分末笔没有变为提。在字表研制过程中,为了实现汉字字形标准化,课题组按照“遵循统一”的原则,对“琴”等44个汉字字形做出微调,建议将“琴、瑟”等字第四笔的横变为提。

但是在字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字形调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社会对字形微调存在不同意见。鉴于字形微调目前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加之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涉及宋体、仿宋体、楷体、黑体等多种常用印刷字体字形的规范。为此,《通用规范汉字表》仍然沿用原有的字形规范,暂不调整。

45个异体字改为规范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将45个异体字调整为规范字。

有些字经查证与正字确实没有严格异体关系且在现代仍有使用价值的,此次将其恢复为规范字。例如“瞋”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为“嗔”的异体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将其调整为规范字,义为“发怒时睁大眼睛”,不再作为“嗔”的异体字。

有的异体字,经查证与正字没有异体关系,且为生僻字,在现代使用价值很小。如“挼”,原来是“挪”的异体字,但因为这两个字读音和意义都不同,《通用规范汉字表》不再将其视为异体关系。

还有一部分异体字,处于人名、地名和科技用字的特殊需求,仍列入三级规范字,但限定只能专用。如“吒”以前为“咤”的异体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将其在特定用法上调整为规范字,规定该字可用于姓氏人名,读zha(一声),如“哪吒”。读zha (四声)时,仍用“咤”。

此外还有“皙”指人的皮肤白,不再作为“晰”的异体字;“噘”指噘嘴,不再作为“撅”的异体字;“蹚”义为蹚水、蹚地,读tang(一声),不再作为“趟”(tang四声)的异体字。

  • 责任编辑:林洪熙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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