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小偷进当铺盗走万元香烟 突然"良心发现"去自首

www.fjnet.cn 2013-08-27 11:41   来源:浙江在线 我来说两句

躲在阁楼内,窃得价值万余元的香烟。这个年过半百的男子,挥霍不义之财的同时,突然“良心发现”,投案自首。近日,犯盗窃罪的金某,被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57岁的金某家住袍江新区,没正当职业。今年5月初,金某看到绍兴市区一家典当行生意兴隆,顿起歹意。5月18日下午2点40分,金某观察好典当行周边地形后,从典当行后门溜进屋内,发现二楼有一个小阁楼,便躲在里面,伺机作案。两小时后,典当行员工陆续下班,金某从阁楼上下来,先大声咳嗽了几声,确定屋内无人后,他潜入典当行老板办公室,窃得柜子内9条中华香烟、7条利群香烟,合计价值14650元。

得手后,金某把香烟变卖换钱,尽情挥霍。然而,金某很快就觉得心里不安,他想到自己2006年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入狱,此次犯法,又将面临牢狱之灾。于是,5月20日下午,金某向公安机关自首,请求从轻发落,并将还没花掉的9310元退还给了典当行。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