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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摔婴案正式立案 凶手哭求:一定要判我死刑

www.fjnet.cn 2013-08-27 07:16  何欣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哭求检察官“一定判我死刑”

此前,一段韩磊接受检方讯问时的视频显示,韩磊曾向检察官哭诉“特别痛苦,不想活了,一定判我死刑”。

视频中,韩磊讲述了案发当晚的事情经过,7月23日晚上,其同李明等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吃饭后相约去唱歌。韩磊坐在李明车副驾驶的位置,二人驱车到达歌厅门前时,由于停车位已满,保安便让二人将车停在马路对面的公交站旁。由于站台边有一个婴儿车,韩磊下车后,同婴儿车旁的女子发生了争执,并将车内的女童举过头顶摔在地上。

“我一直回想自己当时使了多大劲儿,孩子到底有没有危险,一直想这些事。”韩磊说,当警方将其抓获并带上警车后,“在警车上的时候,步话机就开始响,里面说‘人抓到了’,这种气氛跟电影上看到的一样,很严重”。此时,韩磊才知道自己犯下了命案。

此前,韩磊分别于14岁和18岁被两次处以行政拘留,1996年,韩磊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韩磊曾参加并通过了5门高自考的大专课程,“我觉得我脾气太急,就辅修了中国文学、档案学还有行政管理方面的课程,想静静心。”

2012年韩磊出狱后,和朋友在山东办了一家养羊场,在山东德州的陵县屠宰后拉到北京贩卖。“一个月能挣几千块钱,生意还不错,没想到就出了这事”。

说起事发经过,韩磊显得十分懊恼,“这件事情到现在我解释不清楚,我也不想再解释什么,我不可能去杀一个孩子。”韩磊向检察官哭诉道:“造成这种惨剧,虽然是突发的事件,是很多原因综合在一起,但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这二十多天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晨报记者何欣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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