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南林州公安局三领导因“摔婴案”被撤职

www.fjnet.cn 2013-08-23 18:59  双瑞 张兴军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郑州8月23日电(记者双瑞 张兴军)记者从安阳市纪委获悉,根据“摔婴案”调查结果和相关责任人所犯错误事实,23日,安阳市、林州市纪检监察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书平留党察看两年(党内职务自然撤销)、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林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苏祥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8月17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舆论聚焦之下,摔婴民警郭增喜被迅速刑拘,案件调查工作和执法监督程序也全面启动。然而,此前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涉案民警郭增喜只被关了禁闭,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这种处理方式饱受质疑。

8月19日,河南省公安厅就“摔婴案”明确指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对林州市公安局案件发生后既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8月18日晚,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23日,安阳市、林州市纪检监察等部门又对三人做出撤职处分。

目前,摔婴民警郭增喜已被依法批捕。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