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广东清远3部门未上报社会体制改革事项遭批

www.fjnet.cn 2013-08-22 11:56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徐建海)昨日,清远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召开,会议对今年各县各部门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及下半年社会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表示将对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社会管理、社会体制改革、社会组织建设等取得一定成绩。但有3部门在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工作上不积极而被批评。

昨日会议下发《2013年至2014年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表》(下称《任务表》)。据了解,该表系根据省社工委公布的5大类40项社会体制改革事项,由各县及市直部门根据实际选择并上报相关改革事项。但昨日该表中显示有3个市直单位并未上报相关事项。昨日,参会的市委副书记、市社工委主任梁志强严肃要求,没有上报改革项目的部门本月底前一定要上报相应事项。

据了解,未上报的是旅游、林业等3个部门,上报为零的理由是3个部门对照省公布的40项事项,并没有找到和本部门相关的事项。

对此,梁志强说道,此前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来自工商联的企业代表反映一些职能部门不愿意放权,存在“潜规则”,对转移政府职能给社会组织诸多借口,这反映了部门在深化改革上做得不够,以上3个部门未上报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事项,体现了对社会工作的不重视。“全市有一些林业纠纷已影响到社会稳定,林业部门为何不想一想怎样改革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林业纠纷?全市旅游产业小而散,旅游部门为何不想办法,从旅游协会等方面,去考虑怎样做好服务,使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梁志强反问道。

“本月30日前,未报的3个部门必须把各自的项目报上来。”梁志强当场下了任务。

  • 责任编辑:陈颖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