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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跳“脱衣舞”视频曝光 父亲称儿子品质恶劣

2013-08-21 20:27:27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颖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网民“秦火火”彻底火了,他曾被网友送了一个网名叫“谣翻中国”,现在他终于“谣翻”了自己。

日前,红极一时的“秦火火”、“立二拆四”被北京警方抓获。在警方的询问中,二人承认伙同他人利用尔玛中国公司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以此达到盈利的目的。随着警方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和记者的追踪报道,我们发现了现实生活中真实的“秦火火”。

网友在2010年8月24日上传的一段秦火火跳舞的视频。在视频中,一位穿着一身白色西服的男子在大秀歌声之后,又跳起了所谓的“无敌咸蛋超人舞”,还边跳边脱衣服,这就是“秦火火”。有网友在视频下面回复称“真是朵万年一开的奇葩”。

那么这个“秦火火”究竟是何许人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这是一家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透露,2002年“秦火火”高中毕业后,去广东打工,然后又到北京,在北京连换过几个公司,开始做校对员,做文字工作,之后频繁更换公司,并开始做文案,后来慢慢的帮人写宣传稿件,在京供职过著名的网络水军公司华艺百创公司和尔玛中国。这锻炼了秦火火的网络语言文笔。

2010年,秦火火首次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了“中国秦火火”的网名。为了出名,2011年5、6月间,秦火火还跑到北京地铁里求粉丝。

"你好,可以关注一下新浪微博吗?哎呀!你关注一下我呗……"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穿着白色T恤的秦火火在地铁车厢里基本上是挨个问每一个人,遇到不搭理的还捅一下"哎,问你呢"。即便这样,秦火火的粉丝量依然不多,只有500人。

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秦火火看到网上有人说对中国人和外国人的赔偿金额不一样,他就编造了一条信息。

秦火火:我当时就发了一个帖子,就是说赔偿2亿。这个我还真没调查研究,这是我的错。我就是想吸引更多的人,有更多的粉丝嘛。

粉丝不过是网上关注的你人多了而已,粉丝多了又能如何呢?办案民警说,其实秦某某的目的不仅限于此。

办案民警:他很想出名,按他现在的想法只要出了名,就有出版社来找我,我就能出书,就能满足我当作家,搞写作的梦想,从中各种利益也就自然而然来了。

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姚立新今天对媒体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非法组织和个人,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中国红十字会的谣言,比如说制造郭美美炫富事件的谣言,针对中国红十字会进行污蔑和中伤。

姚立新:这种造谣中伤行为,影响了社会公正,危害了社会诚信,误导了公众认知,破坏了社会秩序,对中国的人道、公益、慈善事业造成了严重危害,对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也造成了及其负面的影响,中国红十字会对不法分子的网络造谣和传谣行为表示愤慨,支持公安机构对网络造谣和传谣行为依法查处。

在8月18号的时候,秦火火发了一条微博,是这样写的:“从明天起,未来一个月内不爆料了。”当办案民警问秦某某为什么要在微博中说不再发这样的微博时,他说,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积德。

民警:你干嘛在最后一条微博中说以后你不发这样的微博了?

秦某某:我也想要结婚了,也要有自己的孩子了。那时候我不是说要给纪许光的孩子道个歉嘛,我自己想,我不想自己的孩子也那样,所以就给自己的孩子积点阴德。

经常有人说,网络是虚拟社会,但是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不得破坏网络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昨天,秦火火57岁的父亲秦声东告诉办案民警,秦火火16岁就离家了,至今为止没给家里寄过一分钱,品质恶劣,政府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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