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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七旬老翁“助妻沉江”被判4年 “助死”案再度引发“安乐死”争议

www.fjnet.cn 2013-08-21 16:10  冯国栋、李劲峰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近年涉及“求死”的案件在社会上引发较大反响。2011年5月,广州番禺区发生“孝子杀母案”。邓某在照顾瘫痪母亲长达20多年后,却最终在母亲强烈要求下,买来农药帮助母亲服毒自杀身亡。法院判决邓某故意杀人,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湖北重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牧认为,“求死”案件中被害人生命权利被人为剥夺,触犯了刑法。她说,被害人虽然求死,但在法律上仍是自然人,生存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助人死亡”动机也许充满善意,但亲人间只有救治帮扶义务,没有结束对方生命的权力。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浩认为,我国尚未有“安乐死”立法。一旦允许了“合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手段,就容易产生漏洞,滋生借安乐死实施谋杀等问题。另外,“安乐死”较难界定。无意识状态下如何判断安乐死是个人意愿?贫困是否是实施安乐死的理由?安乐死过程的技术操作如何才算科学?

社会学专家认为,这些“求死”案件背后反映出社会救济、保障还没有系统化和成熟化这一现实问题。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冯桂林说,选择死亡不是一个单独命题,而是整个社会诸多建构的重要一环。社会救助系统不健全、社会公益机构不成熟,导致贫困家庭在陷入困境后无法通过自救脱身,这也给社会反应机制和关爱机制敲响了警钟。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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