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称楼顶别墅折射国人公共空间概念模糊
www.fjnet.cn 2013-08-19 15: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来说两句
最近,北京的一栋别墅出了名,不是因为它贵,或者主人有多显赫,而是因为它盖的地方太牛了——在一座26层的高楼上,而且假山大树一应俱全,远远地看去,像个大型盆景在半空矗着。不过,在舆论的压力下,这一大型“违章建筑”将被拆除。 其实,这样的违章建筑在北京并不少见,就笔者所住小区,阳台望出去,楼顶上再私搭乱建的就有好几处。人济山庄的这座别墅实在是太过招摇了,犯了众怒,所以城管部门是下了非拆不可的决心。别墅主人张必清虽然曾口出狂言,但也不得不服软配合拆除工作。 如果不是被曝光,张必清估计还会拿法律当儿戏,邻居意见再大也丝毫没有脾气。而且这样一座显眼的违章建筑居然存在了6年,是该佩服张必清对抗管理部门的能量大呢,还是该批评城管部门欺软怕硬选择性执法呢? 名人别墅私搭乱建的新闻也不是头一遭了,要不是个名人,随便再盖点估计都没人理,治理违章是要靠法律,但在法不责众和执法成本过高的漏洞下,要治本估计很难。如果搬出公德这一“武器”呢,有多少人有“实现自己的权益不能以侵犯他人利益”这样的自觉呢? 中国人对公共空间的概念好像相对模糊,以为自己头顶上这片天都是自己的,甚至不是自己头顶上的,也会划作自己的“私人领地”。前不久,有人发现天坛公园的一片松林里,有人开辟出了一块菜地,种满了向日葵和南瓜秧,甚至还挖了一条沟,把水引向菜地。在皇家园林里种菜,这一平民百姓在封建朝代绝对实现不了的愿望,在今朝居然变为现实,不禁让人啼笑皆非。 有人说,种点菜事太小了,而且使公园充满了生活气息——这么想的人肯定不愿意别人到他家种菜,因为种在了不属于私人的公共空间,所以觉得无所谓,也不认为侵犯了谁的利益。在公园里种菜和在楼顶上盖别墅虽然事有大小,但就肆意侵占公共空间,影响他人生活乃至安全上性质是一样的——莫以恶小而为之,小恶终会酿成大祸。 中国人对这样的“小节”向来是不在乎的,以至于会把种种陋习带到国外,公共场合大肆喧哗不遵守秩序算是可以容忍的了,在文物上刻字这样的违法行为也出现了。这些陋习和楼顶盖别墅的国民性根源是一样的:只要我舒服,哪管它“洪水滔天”。 楼顶别墅的主人张必清据说是位中医药名家,还曾担任北京某区的政协委员,按老百姓的说法,应该是个“有素质的人”,但如此漠视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恐怕不是“底气足背景深”可以解释的。有媒体就提出了质疑:面对这座空中楼阁和有关部门对街头摊贩、百姓违建处置风格上的鲜明对比,人们有理由追问:城市管理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同样的法规与管理原则,是否存在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国人在公共空间里的表现固然让人痛心疾首,但随着社会的进步,道德的提升会有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但如果法律和规则得不到尊重和执行,其后果就不是拆除一座违章建筑那么简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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