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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防冤案迈出大步 尚需完善制度保障

www.fjnet.cn 2013-08-17 18:02  桂涛 于嘉 杨静 白斌 李呐 曹志恒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按照最新出台的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张高平叔侄奸杀案应“疑罪从无”。

张氏叔侄案引起社会巨大反响,也导致中国司法界的深刻反思。

张高平叔侄案改判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发文指出,纵观已发现和披露的案件,冤假错案的形成主要与司法作风不正、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以及追求不正确的政绩观包括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有很大关系。

他提出,要通过充分依靠程序公正优先、充分发挥辩护律师作用、充分借用科技力量等手段防范冤假错案。

“要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让无辜者获得保护,那就有可能会‘放过’一些坏人,这种制度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他写到,“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各方面都要有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这也是维护刑事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马怀德表示,虽然古今中外,冤假错案都难以根除,但目前国际上防范冤假错案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比如要逐步改变以口供为中心的证据制度。

“过度依赖口供,可能导致简单逼取口供,产生冤案错案。”他说,“要完善证据获取程序,坚持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坚持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

田文昌则提出,应该吸取国外经验,注意职能部门管辖的分别,将看守所与公安部门分开,防止逼供等行为。

  • 责任编辑:林雯晶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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