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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全国绿化办官员敛财千万判20年 索贿用于购房

www.fjnet.cn 2013-08-15 06:59  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原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韩国祥利用负责评选“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等之机,向获奖单位收取赞助费1029万元,并伙同他人将其中近900万元侵吞,同时他还向下级单位索贿60万余元用于个人购房。记者昨天获悉,韩国祥因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主动索贿赂用于购房

现年60岁的韩国祥大学文化程度,正局级,2001年起担任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绿办)综合组副组长,负责全绿办的全面工作。2003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活动,韩国祥是主要负责人。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5年间,韩国祥利用负责评选“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职务便利,在开展该活动过程中,要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对其自购房屋给予低价优惠,并最终于2005年初,接受对方为其购买朝阳区西坝河一处房屋垫付的购房款共计604959元。

据时任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的郜某说,2004年初,韩国祥带检查团考察太阳宫公园时,称要购买旁边名为太阳星城的商品房,还带大家看了房子。此后,韩国祥又让郜某打听附近国际村的期房。同年三四月间,朝阳区与其他8个城市一起被评上“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到了年底,韩国祥又对郜某说,国际村就要开盘,让他去问问价钱,能不能打个折。

郜某随后找到时任太阳宫乡政府乡长的张某,称有位管绿化的领导想买房但资金不够,让乡里支持一下,大约六七十万元。经与乡党委书记商量后,最终这笔钱由太阳宫乡农工商总公司下面的一个集体企业——新纪公司来出。

2004年12月,韩国祥的妻子在国际村购买了一套价值175万余元的商品房。不过,她只支付了115万余元房款,其余的60万余元由新纪公司买单。因韩妻后主动退赃,2010年9月,法院从轻判处韩国祥有期徒刑11年,二审予以维持。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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