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骑无牌摩托上路被扣 掏带血砍刀吓交警被拘

www.fjnet.cn 2013-08-13 09:48  邓旭敏 来源:大江网 我来说两句

男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闯入禁行区,路面民警发现后立即将车查扣。当民警准备进一步处理时,男子竟从车尾厢拿出带血砍刀。8月12日上午,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东湖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遭遇如此一幕。接受调查时,司机称砍刀是朋友临时搁在车上的,因为交警要扣车,所以他才拿出来吓唬人。目前,该司机因涉嫌无证驾驶被处罚款500元、行拘15天,此外因携带管制刀具还将被追加拘留期限。

  男子被民警控制住

据悉,昨日早上7时50分许,在洪都北大道青山湖隧道口,一辆无牌摩托车因进入禁行区被路面民警拦了下来。由于驾车男子无法出示车辆手续,民警决定依法暂扣车辆。当民警提醒男子取走随车物品时,男子竟从车尾厢拿出两把大砍刀,上面还有血迹。

执法民警当时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对方想暴力抗法。岂料,男子提着砍刀解释,这是他朋友临时搁在车上忘记拿走了。担心司机涉嫌治安案件,加上砍刀属于管制刀具,民警立即通知派出所介入。经查,司机是南昌县人,无前科,这次骑摩托车上路属无证驾驶。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警方正在对砍刀来源及上面的血迹进行调查。司机因涉嫌无证驾驶手续不全的摩托车,被处罚款500元和行政拘留15天。案件调查完毕后,该司机还会因携带管制刀具而被追加5天的行拘期限。李昌军、记者邓旭敏摄影报道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