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爆料人称赛诺菲借临床费名义向中国79家医院行贿

www.fjnet.cn 2013-08-09 18:35  马文佳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来说两句

中广网北京8月9日消息(记者马文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总部位于法国的赛诺菲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医药公司之一。近日有代号为"培根"的爆料人向媒体举报,赛诺菲公司在2007年11月前后,向中国北京、上海、杭州及广州的79家医院,503位医生,借"研究经费"的名义,支付了约169万元的费用。

昨晚,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函至中国之声表示:"赛诺菲已获知相关媒体报道中所称的有关2007年事宜…并已启动相应工作程序…。"浙江省卫生厅率先表示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部署开展调查。目前媒体报道中所列的浙江省有关医院已经开展自查工作。

声明中提到的"有关2007年事宜",就是近期有代号为"培根"的爆料人,向媒体举报该公司在2007年11月前后,向中国五百多位医生以"研究经费"的名义,变相行贿约169万元等情况。这位深喉爆料人"培根"的身份,也伴随着赛诺菲"行贿门"的浮出水面而备受关注。报道此事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微敖说,"培根"很可能就是赛诺菲中国公司的高层员工。

李微敖:他通过电子邮件跟我联系,对于他个人的身份,始终没有回答。所以他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我确实不知道。这只是原来赛诺菲的一些员工对他的推测,觉得他可能属于赛诺菲中国总部的员工,级别还比较高。

爆料人"培根"向李微敖提供的四份举报材料汇总完成于2007年11月,集中反映了赛诺菲两种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安博维"和 "安博诺"的销售及"回扣"等情况。最让李微敖感到震惊的是,标有医院名称、医生姓名、支付金额和付款信息等内容的"材料一"。

李微敖:四个材料,其实最严重的是第一个材料,名称叫名为"i-targe付款情况",就是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的79家医院500多位医生的付款情况。对于我个人来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详细的明细,所以这个让我还是很震惊的。我就问爆料人,这是否属于"研究者费",他回答告诉我,这是借着临床费为名义的,实际上还是药品回扣。当然,我到目前为止我仍然还有这样的怀疑,这笔钱到底是以什么样的名义和名目。

那么,"研究经费"究竟是否是赛诺菲给医生的"变相行贿"呢?李微敖表示,赛诺菲公司对于"研究经费"的解释是对旗下药品开展IV期临床试验,参加临床试验的医生为此需要开展许多工作,从而因为其付出劳动而获得报酬。李微敖在分析了"材料一"的相关数据后确定:至少有一部分研究经费是在变相行贿。

李微敖:因为医生并没有认真去履行每个IV期临床观察的一些职责,医药公司其实对这种事情实际上也心知肚明。在这500多位医生中,有一位医生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是积水潭医院的,他一个人就申报了140例。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为这明显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除了这四份举报材料之外,爆料人"培根"还对李微敖表示,他提供的材料,仅仅是"冰山一角"。如果全部统计到,将会更加"触目惊心"。

李微敖:第一份材料是就是:"i-targe付款情况"没有说明,但是我查了这些医生基本上都是在心内科,整体而言其实平均每个医生三千多块钱并不是多大数目,爆料人一再跟我强调这只是一次付款的情况,就是一个月一次付款的情况。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