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已为人父仍迷恋黄网 当街偷拍女生裙底被抓

www.fjnet.cn 2013-08-09 08:29  周炜卿 来源:郑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穿短裙的女子是他偷拍的目标

其实,高某有个幸福的家。26岁的妻子长得很漂亮,是市内一家医院妇产科的护士。2岁多的女儿乖巧活泼,牙牙学语,聪明可爱。父母都已退休,但是,还在没日没夜地打工挣外快。

唯独他整日里游手好闲。

今年入夏以来,他迷恋上了黄色网站,大部分时间都和电脑做伴。他开始喜欢上了偷拍女孩的行当。

高某讲,他偷拍的对象都是穿短裙的漂亮女子。

之所以选择短裙女子下手,是因为短裙容易偷拍,只要一弯腰就能将手机放在裙子下面。

他在找到目标后,会在后面跟随,趁其不注意,用手机放在女孩的裙子下面偷拍裙底风光。

惩处偷拍行为面临取证难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办案民警称,对偷拍行为的处理面临取证难题。像上文中被偷拍的女性已经离开,无法指证。“这也不能怪她,有谁会留下来作证,指认哪张照片上的内裤是自己的?”民警告诉记者,这些偷拍照片没有被偷拍者的脸部,取证非常困难。因此,警方对偷拍者大多教育了之。

面对高某相机内4张女性内裤照片,警方在无法找到现场人证的情况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罚款500元。(郑州晚报记者周炜卿)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