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今年浙江311本驾照被吊销 近七成超速50%以上

www.fjnet.cn 2013-08-07 10:23  张炜利 来源:钱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者——

大货车驾驶员主责

致二死三伤

这辈子再也不能开货车了

事情发生在2012年11月7日。那天,刘某驾驶杭州牌照的重型货车,在甬台温高速的台州段发生多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由于驾驶时操作不当等原因,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事后,刘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处一年零九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3年6月18日,刘某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被台州高速交警支队吊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也就是说,即使两年以后,刘某也只能申请准驾为小型汽车的驾驶证,不能再从事货车驾驶员的职业。

逃逸者——

高速翻车致人死亡后

销声匿迹

这辈子也别想开车了

2012年4月30日,娄某驾驶温州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沈海高速大溪出口的主线匝道路段失控,车辆翻出高速公路,造成护栏外行人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交警部门认定,娄某在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情节。案件侦破后,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其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被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娄某以后再也无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处理”拖延者——

本来可能只扣12分

2个半月不处理

驾照被吊销,2年内不能重考

今年1月30日,崔某驾驶台州牌照的灰色宝马轿车行驶至常台高速台州境内时,在限速100公里/小时的路段,速度达到153公里/小时,被民警查获。执勤民警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崔某的驾驶证,并责令其15日内到指定的高速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然而,两个半月过去了,当事人崔某一直没有现身。4月16日,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按照法定程序对崔某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处吊销。崔某必须在两年以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

据统计,2012年1~7月,我省高速吊销的驾照是508本,今年同期明显下降——看来,“史上最严交规”123号令,还是有威慑力的。(通讯员 李巍 记者 张炜利)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