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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受贿被重判

2013-08-06 19:36:34 刘巍巍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日集中宣判两起副处级领导干部贪渎犯罪案,一起是苏州市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吴小华受贿、滥用职权、诈骗案,一起是苏州原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黄承风受贿案。苏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吴小华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没收财产二十万元;黄承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期间,吴小华利用担任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市房管局副局长、市房管局房地产监理处处长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35.9万余元。

2006年,吴小华伙同他人违法建造房屋三幢,伪造房屋村镇建设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并持这些虚假材料向原苏州市房管局直属的苏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任该局副局长的吴小华在明知申报材料虚假等违法情况下,指使工作人员为三幢房屋办理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并核发了房产证。2007年该三幢房屋在拆迁中被按照合法有证建筑标准得到补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920万余元。另外,吴小华在拆迁中还利用提供非法取得的房产证、虚构房屋装修状况等手段,骗取政府补偿款340万余元及低于市场价38万余元的拆迁安置房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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