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女合伙做生意生婚外恋 后因包养费太低起冲突

www.fjnet.cn 2013-08-06 08:38  张愉 来源:大江网 我来说两句

8月5日,记者从南昌安义县公安局获悉,近日龙津派出所接到一起割腕自杀报警。到现场后,民警发现这场闹剧背后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据悉,事关的两人曾是生意合伙人,后发展婚外恋,形成包养关系达五年之久。今年初,因女方要提高包养费双方产生分歧。

据悉,彭某是靖安人,七八年前来到安义龙津镇城郊,与刘某成为合伙人,并在刘某家中合作加工食品。合作初期,彭某的收入非常少。为走“捷径”获得高收入,彭某想起日常和电视剧里常出现的包养情节。在双方均有家庭的情况下,彭某试探生意合伙人刘某后,两人一拍即合,以彭某每月获得5000元的方式形成包养关系。

包养关系持续了五年。到今年初,彭某不满足每月5000元的包养费,要刘某提高标准,被刘某拒绝。之后彭某提议:“你没钱不要紧,你找个有钱人来包养我。”对此,刘某没有理会。看到刘某没反应,年后,彭某找了一个人来包养自己,并在刘某和新情人之间周旋。7月26日,彭某对刘某说想要分手,刘某要她归还5年来的包养费,并扬言彭某离开他的话,就去她家骚扰她,还要杀她全家。7月30日晚6时许,彭某要离开刘某家时被刘某拦住要钱,两人因此发生了肢体冲突。彭某一时想不开,用刀割脉,刘某见状被吓得立刻报警。

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见彭某的手并无大碍。了解情况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刘庆园、张文娟、记者张愉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