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打车软件改"加价"为"给小费" 乘客:换汤不换药

www.fjnet.cn 2013-08-04 13:32  马振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从4月份来陆续有两款打车软件进入武汉市场,其“加价”抢车功能一直备受争议。记者昨日了解到,在主管部门明确不允许“加价”召车后,打车软件改头换面,将“加价”功能改变成了“给小费”功能。

“小费”最高封顶50元

打车软件虽然进入武汉时间不长,但武汉已经成为继北京、上海后,全国第三大打车软件应用量城市,仅“嘀嘀打车”一款软件,使用的的士司机就超过1万人,市民有14多万。尽管如此,打车软件带有的加价功能始终充满争议。

记者昨天登录“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两款软件看到, 原来的加价功能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小费”功能。“嘀嘀打车”界面显示,“愿加小费”0元、5元、10元、20元。“快的打车”界面上设置了“小费”按钮,虽然只有5元,但是可以重复点击,最高“封顶”50元。

乘客称“换汤不换药”

汉口的张小姐是打车软件忠实粉丝。她说,换成“给小费”,从使用功能来说,和“加价”一样的,实质不变,换汤不换药;在同等情况下,对出租车司机来说,肯定还是加的钱越多越有吸引力。

不过,在出租车司机看来,“加价”和“给小费”是有区别的。一位司机说,“加价”功能暗含的是相互约定,选定了这个功能,下车时候乘客就必须给;“给小费”功能暗含的意思是乘客可以多给钱,也可以不给,司机不能强要。

“嘀嘀打车”软件商则称,目前已经向司机推出新政策:乘客选择了“给小费”功能后,如果下车时有意或无意没有给,司机也不能主动要,司机可以向“嘀嘀打车”后台反映,由公司后台工作人员核实后向司机提供同等金额的补偿,但至今还未发生过此类纠纷。

乘客加钱抢车比例约10%

“嘀嘀打车”软件商表示, 提供加钱这个功能初衷是为了方便去机场火车站、地域偏僻处叫车的人,吸引司机去载他们,但由于涉嫌乱收费,与现有的管理规定相违背,打车软件必须作出改变,于是改成了“给小费”。据介绍,目前在武汉,使用多给钱来召出租车的乘客比例约10%。“嘀嘀打车”软件商表示,在北京这个比例在15%以上。

的哥汪师傅是最早使用打车软件的。他说,偏远地区,早上赶飞机火车,上下班打车三类人群最喜欢使用加价功能,但是事实上司机并不是非常看重加价,如果不顺路,路程堵,加5元、10元也是不会去的。

“嘀嘀打车”软件商表示,为了这个软件的持续健康发展,正在酝酿取消“给小费”的功能。(记者马振华)

  • 责任编辑:陈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