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四川省对洪灾损毁严重重建农房户均补助2万元

www.fjnet.cn 2013-08-03 20:06  叶建平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入汛以来,四川持续遭受特大暴雨袭击,给受灾地区带来重大损失。为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四川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对因灾房屋倒塌、掩埋或严重损毁必须重建住房的农户,按照户均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等。

这是四川省政府办公厅2日对外发布的《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后恢复工作的意见》里的一项内容。根据规定,各级政府将从以下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其中包括按照遇难人员每人5000元标准向遇难人员家属(直系亲属)发放抚慰金、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毁无房可住的农户自建简易住房,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给予过渡安置补助;对因灾房屋受损需维修加固的农户,按户均3000元的标准发放维修加固补助;对受灾市(州)、县(市、区)应急抢险救灾和灾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修复以及农业生产恢复给予适当综合补助等。

另外,为支持灾后重建,四川省还将对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重建项目建设,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同时,加大金融、产业等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灾区实行差别化的金融政策,支持住房重建、公共设施重建等;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支持灾区产业恢复重建;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灾区群众投身灾后恢复重建。

据了解,以上重建补助政策实施范围为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和省减灾委、民政厅启动应急响应的受灾范围;民政救济、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按照中央和省规定的分担比例分级负担,查实数据、据实结算。

(记者 叶建平)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