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菲越逼东盟在南海问题同中国“谈判”而非“磋商”

www.fjnet.cn 2013-08-02 07:03  韩硕 来源: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环球时报驻泰国特派记者 韩硕】“菲越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8月1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南海争端显然仍是两国讨论与媒体关注的焦点。会后,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极力对外界描述菲越在南海问题上如何“同心”,并称将拉拢越南加入“告中国”的行列。

《菲律宾星报》1日的报道称,“越南外长范平明到访马尼拉让人不免猜测,菲越两国正在结盟,以对抗亚洲巨人中国在争议岛屿不断增加的活动”。菲律宾GMA新闻网1日引述德尔罗萨里奥会后的表态称,菲越双方希望东盟“迈出大步”让中国同意今年内尽早就“南海行为准则”展开“谈判”(negotiation)而不只是“磋商”(consultation),“仅磋商并不够,需要的是谈判,我们希望将它提升到谈判的阶段”。菲外长称,双方同意在本月13日—14日于泰国华欣举办的东盟例行会议上“说服”东盟国家“加快进度”。

菲律宾RAPPLER网站1日报道称,德尔罗萨里奥在会见后接受采访时表示,越南“非常支持”菲律宾就“西菲律宾海”(即南海)问题把中国告上法庭,并称越南“也有可能加入”。当被问及越南加入菲律宾提出诉讼的时间时,德尔罗萨里奥称,“这是一种选择,有这种可能性,但我们离那一步还有距离。”

相比较而言,越南舆论显得非常低调。越通社1日报道称,在南海问题上,越非双方坚定东盟关于确保南海和平、稳定、安全和航海安全的原则立场;支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早日制定南海行为准则。

  •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