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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落马公安局副局长贪权财色 长期以“老大”自居

www.fjnet.cn 2013-08-01 08:42  汤南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疯狂敛财

捞人、卖官、收孝敬、干股分红

身居公安系统要职,何靖却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用手中权力替人“办事”、“消灾”,大肆收受贿赂。据调查,担任花县公安局领导期间,何靖就已干起了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违纪违法勾当,在之后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更是变本加厉。即使在2012年8月被调查前的一段时间,他收受贿赂仍未停手。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特殊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按摩服务业进行监督管理。何靖在区、市公安机关长期主管或分管治安工作,他在这里摸到了权力寻租的途径。

据何靖自己交代,自2005年以来,他经常与特种行业的老板或经营者往来密切,保持日常频繁交往的就达十多人,每年中秋、春节都收受他们的“进贡”。投桃报李,何靖利用职务的特殊性和影响力,经常以“了解案情”、“要求从轻处理”等方式干扰基层单位依法办案,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开脱、减轻罪责、逃避惩处,或为某些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提供保护,并从中收受贿赂。

何靖发现,除了当“保护伞”能敛财外,经商办企业是一个更好的生财之道。他十分清楚自己是国家干部,不能经商,便以其妻子名义和社会老板一起投资酒店、餐饮、厂房租赁等等,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甚至成为这些企业老板的保护伞。

何靖不仅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拿干股分红,还将捞钱的黑手伸向自己的同事、属下。何靖把江湖上的那套“义气”、“行规”渗透到警队内部,上下级之间拉帮结派,同事之间关系庸俗化,办事只讲义气,论资排辈,不讲原则,不择手段收受下属的财物及馈赠。

何靖以各种名目收受下属钱财,每次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提及此事,不少老民警异口同声痛骂,何靖不但自毁了前程,还坑害了一批干警。

生活腐化

送车送房,讨两个情妇欢心

随着职位的升迁,何靖陶醉于声声“老大”的恭维中,迷失于高消费和高级享受的追求中,渐渐忘掉了艰苦奋斗的本色,忘掉了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

何靖生活上腐朽奢靡,道德败坏,与两名女性保持长达数年的“男女关系”。其中的一名黄姓女子,何靖还是利用帮其亲友调动工作之机,与其发生关系,并最终占为己有,成为自己的情妇。此后,何靖还经常带着黄某在多个场合抛头露面,在何靖的某些圈子里,这早已经不是秘密,有人甚至公开尊称黄某为“嫂子”,通过她找何靖“办事”。

为了赢得两个情妇的欢心,何靖经常给她们送钱送物,小至生活费用、购物卡、金银首饰、名牌手表,大至轿车、商品房。凭何靖的正当收入,养家糊口也许绰绰有余,包养情妇那就远远不够。庞大的开销哪里来?答案只有一个字:贪!不顾一切地贪!

何靖在“本人检查”中写道:“纵欲无度。一是放纵自己对钱财的欲望,不能收的钱亦去收、亦敢收、照单全收;二是放纵自己对美色的欲望,长期和一些女子保持畸形的不正当关系,为满足这些女子的高消费和享受,变本加厉,不择手段地敛财”。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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