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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子嫁41岁富豪 15年后称有代沟提离婚索千万

www.fjnet.cn 2013-07-31 17:19   来源:浙江在线 我来说两句

阿德——平分太不合理

我和小凤婚前就与儿子小钢一起做铁路运输生意,当时我和儿子约定挣的钱等我百年之后再分割,小凤在婚前承诺不分财产。小凤所称的夫妻共同财产,实际是我们现在家庭五人的共同财产,共有人还包括我和前妻所生的儿女。而且义乌的住宅、店面都是我和前妻购置的,是我的婚前财产。

就是分割共同财产,我也应该多分,我和小凤结婚时,她年纪轻,而我已经有一定的积累,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贡献也更大,平分太不合理。

我同意分给小凤家庭五分之一的家产,不能接受分给她一半的判决。如果把一半家产给她,我对不起我死去的妻子,也对不起与前妻所生的这对儿女。

小凤——

要求判令属于自己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离婚终审判决已经生效,根据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我要求法院判令应该属于自己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总价约3000万元左右(注:按评估价)。

2010年5月18日,在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时,阿德未经我的同意将自己公司中属于夫妻共有的90%股权全部转到他与前妻所生女儿的名下。我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阿德擅自处置股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因此我要求法院判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我跟他的时候,他还是一无所有,这是我应得的,不然法院也不会判给我,这是我们夫妻共同打拼出来的。

小钢(35岁,阿德和前妻所生儿子)

——我分得家庭50%的财产也是应该的

小凤只比我大一岁,可以说就是同龄人,因此我从一开始就反对父亲将她娶进门。

现在木已成舟,我也不想说太多,但法院如果将我们家的财产简单地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的话,我是不能接受的。我和爸爸一起创业,一起努力,才有今天家庭的财富,我们有千万身家时,小凤还没有认识我爸爸。现在家庭分财产,怎能不考虑我这个大儿子?我分得家庭百分之五十的财产也是应该的。

小凤在家里扮演的是一个家庭主妇的角色,她不是我们一起的创业者,我父亲名下的财产,我作为大儿子,肯定是有份的。我已经向江苏无锡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已经立案,诉父亲与小凤共同财产分割不公,我要争取回我自己的权利。

小娜(27岁,阿德和前妻所生女儿)

——我应该有自己名下的财产

我已经向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和义乌市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诉讼并立案,我父亲与后妈之间的离婚财产分割不能不考虑我这个大女儿的所有部分,更何况,房产登记证上还有我的名字。我已经27岁了,我应该有自己名下的财产。

小强(17岁,阿德和小凤所生儿子)

小强系阿德和小凤之子,他还在读高中,没有听到他对这起离婚财产官司发表自己的意见。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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