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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子嫁41岁富豪 15年后称有代沟提离婚索千万

www.fjnet.cn 2013-07-31 17:19   来源:浙江在线 我来说两句

7月24日上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9法庭,一起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案在这里开庭,58岁的阿德和36岁的小凤分坐法庭的两侧,表情冷峻。

小凤穿着一件蓝色薄纱短袖,不时拿出档案袋里的资料,然后让代理人陈述。

阿德则显得激动些,除了代理人的意见,他自己也不时发声,甚至有几句话都结巴了,“我辛苦大半辈子,不吸烟不赌博,都是为了这个家,一心一意对你,你为什么还要离婚?”

这已经不是这对曾经的老夫少妻第一次对簿公堂,在历经三年的离婚诉讼后,两人于去年11月15日结束了维系11年的婚姻。依然让两人纠缠的,是近亿的家产。

在金华当地,有人用“金华版默多克邓文迪离婚案”来形容这起离婚财产案,因两人名下财产众多,诉状上专门用于罗列各地财产名目的清单就用了四个页码。

小凤:受不了大男子主义

小凤说,自己和阿德是在1996年建立恋爱关系的,之后同居。次年3月31日,生下了儿子小强,因当时自己没有到结婚的法定年龄(注:小凤出生于1977年10月),直到2001年4月27日才在婺城区竹马乡政府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小凤很快发现,两人年龄差距太大,婚后双方的人生观、价值观及教育子女的方式上差距悬殊,无法很好地沟通,导致双方矛盾产生,最后升级到无法共同生活的地步。

小凤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阿德粗暴、大男子主义的品行开始显现,甚至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她曾挨过阿德很重的耳光,这更让她认识到,自己必须要与阿德离婚,两人是不同时代的人,存在着无法弥合的“代沟”。

2010年4月,小凤向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及双方亲友的调解下,小凤和阿德签订了一份《夫妻和谐协议》并且确认家庭共有财产(7000万元),小凤撤回起诉。

小凤说,她很快发现阿德并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也没有拿出诚意挽回双方的婚姻,于是她再次起诉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于2011年9月14日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2012年7月4日,小凤第三次向法院提出离婚,4个月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小凤说,自己与阿德这么多年的婚姻关系,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之所以走到离婚这一步,也是矛盾积累的结果,一切皆由法律来处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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