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市民称让女儿“顶风练摊”欠妥 执法应更人性化

www.fjnet.cn 2013-07-28 07: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最新进展

女童父亲已在派出所做完笔录

昨晚8时30分,记者从西城区政府获悉,当事女孩的父亲已与调查组取得联系。调查组会依法调查并发布调查结果,公开公正处理此事,回应社会关切,也请社会各界勿信传言,依据事实监督他们的工作。

昨晚10时,女孩父亲田先生致电本报记者表示,他一直在派出所做笔录,目前正赶到医院做伤害鉴定。此前有网民质疑,他是“某报前副总编辑”,因为正是这家报社昨天报道了他被打一事。田先生表示,“我从没有在这家报工作过一天,但我暂时不想透露我的单位。我只能说,我在一家杂志社工作。”

田先生说话文质彬彬,电话中首先向记者道“你好”,并主动解释说,不能及时接电话是因为一直做笔录,说话的口气跟视频中“疯狂的父亲”判若两人。针对是否是“在职的城管队员”动手打他,还是临时工或者协管员,他表示,“不确定。但能确定他们是一伙的。”

■众说纷纭

两方是否共同伤害了孩子

“父亲陪女儿练摊被群殴”新闻昨天引起网民强烈关注,包括央视、人民日报微博在内的多家媒体转载。虽然事实本身尚有多处不清晰的地方,甚至有人提出“钓鱼违法”,但网民一致认为“当着孩子的面起冲突绝对不应该”。父亲与执法者共同伤害了孩子,“大人欠孩子一个道歉”。

在众多评论中,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表示,有待相关部门查出真相。如有粗暴执法,应对当事人严肃处理。但也要问那位父亲,让孩子学会练摊重要,还是守法重要?冲突已起时,是兀自泄私愤重要,还是护卫孩子重要?

安排女儿练摊是否欠妥当

市民周先生认为,这个世界缺乏法律精神。“城管头一天已提醒父亲不要再摆摊。父亲第二天依然带女儿出摊,明明是知法犯法”。

网民“首席民工”表示,“小学生社会实践无可厚非。但起码应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的方式多种多样。这位父亲为什么采取挑战法律底线的方式完成孩子的暑期实践呢?”

网友晓晨则表示,管理者暴力执法应受谴责,但这对父女的练摊行为,也遭到“合法性”的质疑——既然摆摊是城市管理规定所不允许的,还选择练摊这种社会实践,父亲的考虑欠妥当。父亲的“另类”教育方式给孩子造成了意外伤害。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