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九旬老人因房子被侄女卖掉 被赶出家门

www.fjnet.cn 2013-07-27 08:44  柏建斌 来源:钱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卖房的侄女不知去向

老人去处成难题

“我们去过老人侄女的老家安吉,但侄女的父亲说,自己也一年多没有联系到她了。”大塘巷社区居委会的韩先生说:“没办法我们只得报警,但侄女到现在还是没有找到。”

房子已经卖掉,老人何去何从成了问题。社区居委会替老人想了一些办法。

社区干部说,老人可以投亲靠友。“发生这样的事后,亲友们都曾来照顾过他。但老人不想麻烦他们。”

另一位居委会大妈说,要尽快找到邵大伯的侄女。“这是目前老人最想要达到的心愿,报案后派出所现正在尽力寻找她,并希望侄女能够主动出现承担后果。”

也有邻居说,先将邵大伯送到敬老院,但据说老人不是很愿意。

邻居们在问,老人的房子能够被卖吗?如果说房子过户到了侄女那儿,侄女卖房后应该有什么样的法律义务呢,目前关键的是,老人在这房子里还能不能呆下去,如果又被赶出,老人能去哪里?

记者发稿时得知,在多方协调下,老人暂时又回到“家”里,邻居烧了一碗面送了过去。

实习生 徐佳丽 记者 柏建斌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