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摔死女童男子受审自称喝多了 什么都不记得

www.fjnet.cn 2013-07-27 08:31  周鑫 龚棉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

醉酒非免刑责事由

昨天下午,易行律师事务所解瑞松律师介绍,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包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状态。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本案中,据目击者说,韩某“举起来,然后就重重摔下来”,韩某的主观方面应当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韩某应该可以意识到,一个还在推车内的小孩举过头顶重重摔在地上可能会发生死亡的后果,这是基本常识,但是韩某没有阻止和反对这种结果的发生。而客观上目前已经造成了孩子死亡的事实,所以,综合而定韩某将涉嫌故意杀人罪。

同时,韩某年初才被释放,刑期满五年内重新犯罪的都属于累犯,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要被从重处罚的。

对于韩某自称事发时为醉酒状态,解瑞松表示,醉酒并不影响在刑法范畴中认定韩某在行为时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另外在刑法范畴内醉酒也不是法定免除刑事责任的事由。(记者周鑫龚棉实习记者张瑞波)京华时报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