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www.fjnet.cn 2013-07-26 22:31   来源:中国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据了解,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对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废止《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对2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决定》废止了《煤炭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后,专门规范煤炭生产许可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已不存在,予以废止。同时,相应修改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4部行政法规中有关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规定。

取消“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注册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从业注册”、“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后,修改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