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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摔死婴儿引众怒 评论称藐视底线者应受严惩

www.fjnet.cn 2013-07-26 22:10  朱旭东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一男子因停车问题当街摔死熟睡女童”,当这样的新闻映入眼帘,你是怎样的气愤?

一位网民留言:可爱的小天使的离去,让我体味了什么叫痛入骨髓,每一个有正义感的父母,看到这个消息,都会有一种没来由的痛,然后是火山般的怒火的集聚,恨不能把凶手撕碎!

出离的愤怒后,已难找言语来表达愤怒,而用语言也无法完成对凶手的审判。

可是,愤怒之余,我们还能说点什么?这人心到底是怎么了?

这几年来,社会上不断有一些恶性事件,不断践踏着社会底线、侮辱着人类细心呵护的美好。每每发生,也总会引起群情愤慨和口诛笔伐。之所以会愤慨,之所以会口诛笔伐,是因为人们仍坚信内心的美好,即使为避免伤害而戴着面具虚伪应承,依然努力在保护内心的平静和那一方净土,可以说,那被保护的,是一种信仰。

可是,有一些人,仰仗上面有人、有个好爹或干爹,就像宋朝的高衙内,大庭广众之下作威作福且“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公众虽不再敢怒不敢言,奈何敢怒敢言后却没甚结果。他们无情无知地践踏着社会底线,却依然是那副“你能拿我怎地”的嘴脸。

还有一些人,认为财大气就能粗,即便公权,都能靠钱摆平,于是便肆无忌惮,眼里哪里还有法律?哪里还有底线?神通广大的他们,大事能化小,小事能化了,找个临时工,就能将法律打发了。

我们的法治的确在不断健全,可是,触及社会底线乃至蹂躏社会底线的事件依然屡屡发生,法律却显得无可奈何,让公众怎么想?他们还怎么去守底线?

摔婴案的凶手肆无忌惮地暴打女性、毫无人性地摔死了小孩,然后还扬长而去!

法律保护的范围,应该是高于社会底线的,越过法律藐视底线者,更该受到严惩。追求公平正义,不能让我们没了底线,更不能让社会没了底线,否则,我们将全部沉沦!(记者 朱旭东)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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