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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原人大副主任之子涉嫌超生被查实

2013-07-26 14:10:4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颖   我来说两句

 

6月16日,网上一条微博直指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麦启锐之子涉嫌超生。经过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计生部门调查,确认麦启锐之子麦某存在超生行为。且麦某妻子李某户籍所在地的罗湖黄贝街道也准备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并拟对其进行罚款。对于麦启锐认为其子超生与其无关的看法,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委员吴立民表示,尽管法理上确无责任,但道义上说不通,而且应该负一定的政治伦理责任。

计生部门确认超生

自网上曝光指称麦启锐家里拥有多辆豪车、独栋别墅且其子超生之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麦启锐之子涉嫌超生一事,媒体曝光的第二天,宝安区委即对涉嫌超生一事展开调查。同时宝安区人口计生局表示,其子麦某户籍属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为此已与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取得联系,协调该局对麦某生育情况进行调查。

近日,记者从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计生科得知,通过及时联同公明办事处了解相关情况并开展调查。经光明新区立案调查并初步确认麦启锐儿子存在超生行为。

6月18日上午,公明办事处计生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麦某夫妇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情况正式立案调查,并于当天上午约见麦某本人,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在调查过程中,麦某本人承认存在超生行为。此外,公共事业局还联系麦某妻子李某户籍所在地的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现罗湖区黄贝街道已对李某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行为正式立案。目前,公明办事处正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加快深入调查处理该案。

“上报后如果能批准,对其超生的相关处理很快便可执行。”而昨日下午,记者从罗湖黄贝街道计生部门获悉,工作人员也已约见麦某妻子李某,确认超生行为属实。为此,黄贝街道计生部门已准备将情况上报给上级部门,并拟对李某单方面作出12万多元的罚款。

李某待业,二胎为男孩

“作为街道一级计生部门,对于超生行为只有受理权,相关的处理须上报区一级计生部门审批,之后才可做出处罚。”相关街道计生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超生行为,街道将对行为人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即罚款。对于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的,由双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处理。由于孩子户籍多随女方,计生部门一定得先处理完女方超生行为之后,再处理男方超生情况。

据知情人称,麦启锐之子头胎为女儿,2009年出生。而超生的第二胎为男孩,今年4月份出生。而李某并非公务员,目前处于待业状态。

据了解,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的公民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深圳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而依据2012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40742元计算,现在深圳超生一个子女,罚款数额为244452元。

应负一定的政治伦理责任

在回应质疑时麦启锐曾经向媒体记者表示过,儿媳确实超生,但都是儿子儿媳的事情,跟他无关。可以按照深圳计划生育条例处罚,但是这与职务不存在关系。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委员吴立民表示,从法理上说,确实与麦启锐无关,但从道义上说,却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而且如果是公职人员,还得负相应的伦理责任。

“作为父母,不可能不知儿女的超生情况。对此,应及早劝阻,而不是听之任之。”吴立民说,为何社会会如此关注此事?原因就在于麦启锐身份特殊,其家人的所作所为对社会的影响极大,产生很坏的示范作用。想撇清关系,道义上也说不过去。“更严重的是,如果知情,又出于重男轻女的思想,指使儿媳超生,责任就更大了,更撇不清关系。”

吴立民认为,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应该起到督促作用,如果没有对家人负起责来,子女超生了,社会都看着,就起到了一个反面作用。尽管法律上是没有规定,但不管怎么样,作为干部,起码家里人都没教育好,从政治伦理方面去考虑,应有一定的责任。

作为父母,不可能不知儿女的超生情况。对此,应及早劝阻,而不是听之任之。麦启锐身份特殊,其家人的所作所为对社会的影响极大,想撇清关系,道义上也说不过去。”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委员吴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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