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个体的“暴怒”泛化成社会病
www.fjnet.cn 2013-07-26 11:45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一些恶性突发事件,刚出现在公众面前,当事情的前因后果还没有调查清楚,就会被习惯性地冠上有冤不能伸张、有理无处可讲的帽子。确实有这样的情况,但有的事情就是单纯的个体的“暴怒”。以大兴女童被摔一事为例,仅因为女童的母亲推车慢了一点,男子就暴怒打人,暴力相向。试问,这样的举动,这样的成因,究竟用怎样的逻辑才能归类到社会病之中? 无论出于怎样的目的,侵害无辜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是不法行为,都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这样基本的正义观,是必须坚持的。不能形成一种动辄归咎于社会有病,而放任个体作恶的倾向。当然,社会上存在的沉疴,不能讳疾忌医,必须抱着刮骨疗毒的勇气去一一回应。有纠纷有矛盾,疏通合法的渠道,进行沟通;有申诉有诉求,保障合法的途径,尽快解决。(刘晶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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