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借“谈生意”下药抢劫 6名团伙成员东莞受刑

www.fjnet.cn 2013-07-25 11:17  李映民 安致标 王创辉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作案时,他们一般都有固定的模式。一人先打电话以“谈生意”为借口引受害人上钩,其后提出吃饭喝酒,然后趁受害人不注意时,在饭菜里加入事先准备的迷药。等受害人意识开始模糊时,他们就套取受害人银行卡内的密码,随后把钱取走或购买黄金首饰等。有时,他们还会哄骗受害人开赌局,打麻将或者赌“三公”,以出老千的方式骗取受害人的现金和银行卡,并哄骗受害人说出密码,再把银行卡里的钱盗走,或以生意汇入定金需复印银行卡为由把卡拿去复制,把钱转出。

另据陶某峰等人交代,在2012年3月24日下午,陶某峰、刘某福、黄某福等人密谋迷晕抢劫从事激光设备销售的杨某。陶某峰等人先是打电话联系杨某,假装称想购买一批激光设备,邀约杨某到广州一大厦见面商谈。陶某峰、刘某福与杨某见面后,将杨某带至大厦一房间与黄某福等人一起吃饭,期间在饭菜中投入迷药,将杨某迷晕后一起打麻将,设局使杨某一人输钱。期间多次哄骗杨某持银行卡到银行柜员机支取现金用于继续赌博,杨某输光16000元的现金后,陶某峰又以汇入定金需复印银行卡为由,将杨某的银行卡拿去复制。后来,陶某峰等人又转出杨某银行卡内的28100元存款。

经法院审理,以抢劫罪判处陶某峰、刘某禄、黄某福、陶某、刘某福有期徒刑11到14年不等,刘某参与抢劫1次未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完)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