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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10月底前完成棚改规划 项目法人负终身责任

www.fjnet.cn 2013-07-24 07:09  陆娅楠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5年改造千万户,各地10月底前完成规划

棚改 剩下都是“硬骨头”(政策聚焦·关注棚户区改造)

本报记者 陆娅楠

7月23日下午,在全国棚户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2013年到2017年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明确分年度、分类别改造任务,并落实到市县。这意味着为履行“5年改造棚户区1000万户”的承诺,各市县将确定时间表,立下军令状。

钱从哪儿来?

财政补助是启动关键,可以探索项目捆绑开发

自2008年开始,我国棚户区改造被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改驶入了大规模推进的快车道。到2012年,全社会共投入资金1.92万亿元,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占同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的40%,使千万家庭告别“忧居”。

今年6月,中央提出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

如今,剩下的棚改项目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介绍,棚改项目越往后难度越大。“从摸底调查情况看,新的棚户区改造多在中西部、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而且多数位置偏远,商业开发价值低,实施改造很难实现资金就地平衡,需要下更大力气。”

齐骥也表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难度加大,不仅推高了改造成本,还会影响改造进度。林区、垦区、工矿、城中村所在区域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历史欠账多,改造中的配套建设压力也较大。

未来5年,落实棚户区改造资金,将通过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加大信贷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等多渠道共同努力。这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是启动改造项目的关键。

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中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增加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并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省、市、县人民政府也要从规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把该筹措的资金筹措到位,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补助和投入力度。

“今年初,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13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以及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最近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又调整追加了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亿元,专门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穆虹表示,将深入研究创新融资机制,消除民间资本参与棚改的政策障碍。对区位偏僻、零星分散的片区,可以探索项目捆绑开发,平衡资金困难。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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