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三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从马达加斯加被押解回国

www.fjnet.cn 2013-07-23 18: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本网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今日,公安部工作组在我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的大力支持和马国内安全部和司法部的密切配合下,将杀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黄某某成功从马达加斯加押解回国。这是中国警方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的又一成功范例。

2003年2月,刘某某入境马达加斯加后,多次纠集马当地刑满释放人员实施有组织犯罪,共涉嫌各类违法犯罪30余起,其中涉嫌杀害3名中国公民和华人,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在马侨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我海外公民形象。今年4月12日,刘某某因涉嫌指使他人持枪杀害一华裔女性被马警方逮捕。

2008年9月至12月,夏某某、黄某某在未取得对外劳务中介资质的情况下,冒用具有对外劳务签约权的公司招收赴英国建筑工,先后收取30余人出国费用,非法获利200余万元。在未能组织相关人员出国和退还所收报名费的情况下,2人于2009年3月逃往马达加斯加。经我方工作,今年6月20日,马警方将2人逮捕。

7月上旬,公安部派出工作组赴马开展调查取证和抓捕押解工作。工作组加强与马方磋商,共同调查取证,收集固定犯罪证据,经过连续奋战和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此举再一次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中国警方打击跨国犯罪和保护我海外公民安全的坚定决心,对侵害我在马公民合法权益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据了解,中国警方高度重视打击跨国犯罪和保护我海外公民安全工作,与有关国家内政、警察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中国警方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国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跨国犯罪和侵害我海外公民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新华网)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