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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让青海上万家庭避免因病致贫

www.fjnet.cn 2013-07-23 06:57  李红梅 王 梅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大病保险让青海上万家庭避免因病致贫

人均自付不到7000元(政策聚焦·关注大病保险)

本报记者 李红梅 王 梅

7月16日,在青海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病报销经办点,李连玉为婆婆报销14457.78元医药费,新农合当场结算了9011.10元,大病又报销了4156.34元,李连玉仅自付1000多元。“就1000多元?怎么会报那么多?”她有点不敢相信。城乡参保(合)人不需要额外掏钱,患大病时可以再报销50%以上,预计大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大病保险政策在青海落地运行半年多,一万多个家庭避免因病致贫。

实际报销比例达75%

李连玉一家并不富裕,全家4口人中,只有女儿有每月1000多元的稳定打工收入,家里还有一位常年患骨关节病和肺部疾病的婆婆。“有了大病保险政策,从此我们有病不怕住院了。”她说。

我国因病致贫的标准是城镇居民疾病花费超过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西宁市去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33.51元,李连玉一家的医药费用达到7万元,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65%计算,仍需自付约2.5万元,已超过去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她的家庭很可能从此因病而致贫。

在青海,截至6月30日,已有1.7万人次像李连玉一样,受益大病保险政策,人均约报销5500元,基本医保加大病保险共报销医药费的75.5%,人均自付不到7000元,个人支出占比不到25%。其中报销额度最高的患者达到24万元。

2012年青海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5364.38元,按照人均自付不到7000元,每位大病患者每年就诊1.5次计算,上万名患者家庭避免陷入因病致贫境地。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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