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绿色环保还是健康隐患?——儿童驱蚊产品市场调查

www.fjnet.cn 2013-07-22 17:24  赵宇飞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健康隐患不容小视 市场亟待规范

“一般来说,灭蚊或驱蚊主要有物理、化学两种方法,使用驱蚊产品属于化学方法。”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儿科专家吕奎林表示,市场上所谓儿童驱蚊产品,其主要成分基本都是菊酯类微毒农药,甚至含量比普通产品要高,无论经过何种方法加工,都会有一定毒性。

吕奎林说,驱蚊产品燃烧或加热后会散发部分有害成分,相对于成年人,儿童的身体器官发育不成熟,代谢能力较差,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可能会引起头晕、呼吸道过敏、哮喘等症状,菊酯含量高的蚊香还可能引起中毒。

吕奎林提醒,家长不要迷信名目繁多的儿童驱蚊产品,使用此类产品时要注意室内通风,切忌长时间使用。此外,如果条件允许,有小孩的家庭最好采用更为安全可靠的物理方法驱蚊,例如安装纱窗、挂蚊帐、使用灭蚊灯、电蚊拍等。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安白认为,目前儿童驱蚊产品市场,无论是产品主要成分还是价格标准均没有统一规范,给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在缺乏统一标准的情况下,生产厂商大肆炒作“纯天然”“绿色环保”等概念,不仅是对消费者的误导,还大大增加了产品使用者的健康风险。

王安白建议,一方面,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儿童驱蚊产品市场的检查、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统一标准,对儿童驱蚊产品市场予以规范。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