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野代驾”中途跑了 车主酒驾400米结果被抓

www.fjnet.cn 2013-07-22 17:14  解亮 来源:今日早报 我来说两句

找代驾应尽量选择正规公司,事先做好服务约定

车子停路旁,一身酒气的他,独自坐在车里。

前方百来米路口岗亭上,警灯一直在闪。

他看上去很犹豫,直到民警走过来,被查,还觉得自己挺无辜的。

他死活不承认自己酒驾,“我找了代驾的,车子是代驾开到这里的。”他念叨着。

代驾在哪?他说,代驾“敲诈”他。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自称叫了代驾,却还涉嫌酒驾

7月17日晚上11点多,温州平阳凯莱宾馆附近岗亭的特警,联系了平阳交警三中队,说他们查到了一名酒驾嫌疑人。

值班的交警赶到,被查的林某却一直在说,自己没开车,是代驾开的车。

林某说,他在鳌江某酒店喝酒后,叫了代驾。车开到凯莱宾馆附近,代驾就走了。

林某这番解释,交警觉得不大可信,一来查这辆车时,车里只有林某一个人;二来车子停在路旁非机动车道上,如果是代驾开过来的,哪个车主愿意把车停在这里,就让代驾走掉呢?

然而,面对这些质疑,林某还是说,车是代驾开的。

为了搞清楚这件事,交警把林某带回了交警队里。

最终,林某承认自己确实是酒后驾驶。不过,说起缘由,他还是一肚子委屈。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

林某说,之所以犯这个错误,是因为他被代驾“敲诈”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