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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案下周一举行庭前会议 李家新聘法律顾问亮相

www.fjnet.cn 2013-07-19 19:51  林靖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关于法律顾问

记者:李家是何时聘请家庭法律顾问的,在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为何突然聘请法律顾问?

兰和:近期聘请的。这是我们双方互相了解后达成合意的结果。聘请法律顾问是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李某某一案在社会上传言很多,鱼目混珠,需要有相对客观的信息发布。经授权,李家对李某某案的所有信息,均由我统一发布。针对时下社会各种传言,我会逐一回应并进行事实性披露。但是,除了李某某案外,我作为他们家庭的常年法律顾问,也会提供其他法律事务的咨询和服务。

记者:你接触到李某某案的相关材料了吗?

兰和:我不是辩护律师,并不接触案卷材料。但是对相关案情,也会作些了解,等开庭后在合法情况下会披露相关案情。

关于无罪辩护

记者:具体到案情,是李家要求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吗?

兰和:无罪辩护是律师根据了解到的案件事实,从法律角度作出的判断。从职业角度来看,律师作无罪辩护是律师辩护权的正常行使。按基本法理,任何人未经法院终审判决,都是无罪的,这是基本常识。目前社会上有许多传言,这实际上是一种舆论审判和公众的情绪宣泄,而这种情绪化大众审判是非常可怕的。毕竟,案发时你不在现场,事后又接触不到案情,却以讹传讹,不断演绎,最终把演绎的所谓事实传播为真相,这是很不正常的社会现象。

记者:辩护律师发表声明,要求社会大众保护老艺术家,该声明是应李家的要求发表的吗?

兰和:根据案情需要发布声明,是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本身并无过错。至于发布声明是否是李家的意思,希望不要作太多的揣测,李家对辩护律师还是非常信任的。至于社会上的其他解读,我不作评价。

关于第三任辩护律师

记者:有消息说李某某的第三任辩护律师也请辞了,是这样吗?

兰和:这是社会传言,目前两个律师已经开始工作,他们合作得非常好。

记者:现在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已经是第三任了,前两任律师是主动请辞还是被解聘的?是因为无法满足李家的要求吗?

兰和:我对此前两任律师离任一事不太清楚,但是不管是解聘还是请辞,都是双方的合法权利,无可厚非。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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