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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解读电话实名制:信息不全者需补登记手续

www.fjnet.cn 2013-07-19 18: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7月19日电据工信部网站消息,《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政法司巡视员李国斌对《规定》进行解读时表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息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用户并采取便利措施,为《规定》施行前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信息不全的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同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补办登记手续,也不得擅自加重用户的责任。

以下为解读全文:

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记者就该《规定》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政法司巡视员李国斌,请他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记者: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您能否向大家介绍《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李国斌:近年来,我国电信业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底,全国电话用户达到13.9亿户。与此同时,利用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的电话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发送垃圾短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实施诈骗等问题突出,影响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甚至威胁国家安全。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法律上明确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通过制定《规定》,明确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范围、程序、要求和信息保护等制度,有利于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提升电信服务水平,遏制网络信息违法行为。

记者:您能否向大家介绍一下《规定》的制定过程?

李国斌:根据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规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规定》立法工作。

在组织开展立法研究、赴有关省市调研、听取有关电信企业和部机关相关司局等意见的基础上,今年1月下旬,我们研究形成了《规定》草稿。2月上旬,我们书面征求了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规定》的意见。2月下旬,我们组织部分通信管理局对《规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了研究。4月,我们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我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对《规定》的意见。经征求意见,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加大登记信息的保护力度、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方面。对于制定《规定》和《规定》的主要内容,各方面没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此后,我们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梳理、研究和分析,并对《规定》有关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规定(草案)》。

6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并于7月16日予以公布。《规定》将自9月1日起施行。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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