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国代表:谴责武装冲突中针对记者的任何暴力行为

www.fjnet.cn 2013-07-18 08:18  李洋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联合国7月17日电 (记者 李洋)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17日在安理会公开辩论会上发言,谈论有关保护记者免遭武装冲突侵害的议题。他说,中方谴责武装冲突局势中针对记者的任何暴力行为。

李保东指出,武装冲突中的记者和媒体工作者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既是武装冲突中易受伤害的平民,同时也经常冲锋在冲突局势的第一线,向公众提供最及时、直接和真实的实地信息,时刻面临受伤、绑架甚至死亡的威胁,承受着巨大安全风险和牺牲。

李保东呼吁冲突方停止对记者的蓄意攻击。他表示,保护武装冲突中的记者是国际社会保护平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保东认为,在冲突中未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记者与平民一样,应享受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保护。安理会关于保护平民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为保护记者免受冲突伤害确立了基本原则和框架。

李保东表示,当事国应承担保护冲突中记者的首要责任。当事国政府对保护本国境内平民负有首要责任,这也包括保护境内的记者。国际社会在保护冲突中记者时要尊重当事国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冲突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法义务,全力防止并遏制侵害记者行为。

李保东在发言中强调,针对冲突中残害记者等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应调查并严惩责任者。在推动实现司法正义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当事国司法体系的作用。

他还说,联合国各机构应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武装冲突中保护记者工作。中方赞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权理事会等机构为维护记者合法权益、落实联合国记者安全行动计划所作努力。

安理会当天举行公开辩论会,专门讨论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新闻工作者的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报告显示,仅在2012年,全球就有121名新闻工作者被杀害,还有更多新闻工作者成为被侵害目标。(完)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