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取消20项审批职责

www.fjnet.cn 2013-07-17 16:43  璩静 王帅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璩静 王帅)中国政府网17日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取消20项审批职责,并明确其主要职责,总局将加强推进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改革。

根据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取消了20项审批职责,其中包括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调控书号总量职责,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职责,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被取消的审批职能还包括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所需进口设备、器材、胶片、道具审批,军队协助拍摄电影片军事预算审批,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等。

此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将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职责,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职责,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职责等7项职责下放给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规定明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加强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强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