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专业审判庭有这样一组数据:该庭审理欠薪类案件,2011年月均119.78件;2012年月均134.42件;2013年月均138件。另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12年全国劳动监察系统共督办欠薪案件21.8万件,较上年增长7.5%。 从这些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欠薪类劳动争议案件正呈逐年增加趋势。 讨回工资真不易 ●协商、仲裁、一审、二审……劳动者大多拖不起 在北京打工的东北小伙汪斌,为讨回工资,前后折腾了一年多时间,近日终于等来了北京市二中院的终审判决。 2011年9月,汪斌进入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事动画制作。从2012年4月起,公司开始拖欠包括汪斌在内的80多名员工工资。“我们多次找主管,但从未收到任何答复。” 汪斌介绍,之后公司有断断续续的补发工资,但直到2012年11月,公司依旧拖欠他们每人总计3个月的工资。 2012年11月1日,汪斌等人向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裁决公司应当向汪斌等人支付所欠的3个月工资、25%加付赔偿金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就在汪斌等人以为能拿回工资时,公司却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了法庭,称由于汪斌等人擅自离职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法院的传票浇灭了汪斌等人的高兴劲儿,他们只得硬着头皮准备应诉。 今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原告支付被告所欠的3个月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这一切并没有结束,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由于工资被拖欠,汪斌等人的生活受到影响。“好多人不敢对家里说,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不想让父母操心,于是大家开始借钱生活,”汪斌情绪有些激动地说,“我一直靠以前的积蓄生活,差不多都花光了,北京的房租这么贵,一旦不能按时交齐房租,中介公司就要罚钱,1天200元。”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汪斌成为维权主力,前前后后光跑法院就有十多次。仲裁期间,没有聘请律师,汪斌自己担任代理人。但案件移交法院后,恰逢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其中禁止公民个人代理诉讼案件。“本来工资被拖欠就没钱,现在我们还得出钱请律师。” 汪斌说。 汪斌等人从仲裁开始至今,已历时8个多月。这期间,已有好多同事等不到法院最终判决,就和公司达成协议,同意公司支付两个月工资,然后拿钱走人。 汪斌没有放弃和妥协,目前,他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但单位距离租住的家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汪斌说,其实他最初的愿望仅仅是讨回属于自己的工资,而非现在这种局面,但是公司一直拒绝和他们协商,矛盾激化后,他更不可能和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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