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国城管频遭执法尴尬 折射部分职能部门不作为

www.fjnet.cn 2013-07-17 06:44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部门:“城市管理”不等于“城管”

城管遭遇的执法尴尬,背后夹杂有一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违章建筑、工商无照商贩……国务院文件将城管职能概括为“7 X”。在一些城市,这个“X”就是“无底洞”,什么都可以让城管干。

看起来,城管的权力很大,实际上,经常遭遇执法尴尬:

机动车违章占道被城管抄牌贴条,有些司机对此视而不见,或当场撕毁处罚决定书,或事后不去城管部门接受行政处罚。

有时,违章建筑也会变得“理直气壮”,阻碍城管执法,因为它事先拿到了规划部门的审批……

执法尴尬,从何而来?“政府的过度使用是主要原因。”程波说,一些地方政府把很多本不属于城管的事项交给了城管,同时又忽视了城管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事实证明,今天城管遭遇执法尴尬,背后夹杂有一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城市管理”不等于“城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城管难以独自支撑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城市管理离不开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长沙市深谙此理,积极构建“大城管”体系,打响了一个个品牌。

7月4日晚上,芙蓉区定王台执法中队集中整治流动摊贩,公安民警始终随行。“这是长沙特有的城管、公安‘双剑合璧’。”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局长韩定安告诉记者,10多年来,因为保障行政执法、减少现场冲突,城管、公安紧密联系,共同出现在执法现场。“执法现场由于公安主动参与、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得到了支撑,起到了保障作用。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也得到了公安部门的第三方监督。”

无独有偶。2011年,芙蓉区设立了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两年来,共计执行案件725起,执行案款30余万元。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邹自强认为,通过走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避免了城管与执法相对人的正面冲突,又帮助解决了城管执法执行难的问题。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