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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共同贩运冰毒1.2万克 分获死刑和死缓

www.fjnet.cn 2013-07-16 16:51  梁振文 来源:南海网 我来说两句

两名青年男子无视国家法律共同贩毒牟利,共非法贩卖、运输毒品冰毒12003.2克。近日,海口中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胡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潘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查,2012年9月14日,胡某(男,1984年出生)在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北社村向一当地男子(姓名不详,另案处理)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4千克冰毒,并于毒资付清后约定次日在甲子镇车站附近交货,随后胡某便打电话通知潘某从海口到陆丰取货。9月15日上午11时许,胡某让潘某(男,1991年出生)从该男子处取得一个装有4千克冰毒的牛皮纸箱后搭乘长途车返回海口。

潘某回到其租住的海口凤翔西路澳华大厦后,将4千克冰毒分装打包,分多次贩卖给“阿日”、“阿亮”、“阿仁”(均姓名不详,另案处理)及王芳等人。之后,潘某从毒资中拿出38万元交给胡某继续购买冰毒,将剩余毒资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在2012年10月7日,胡某再次到广东向同一当地男子以35万元的价格购买7千克冰毒,毒资付清后,该男子表示可以多给胡某1千克冰毒,让其卖完再付款,双方约定次日以相同方式交货。10月8日,潘某从该男子处取得一个装有8千克冰毒的牛皮纸箱后搭乘长途车返回海口,并将毒品存放在澳华大厦房内。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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