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小伙盗卖父亲店内白酒 为筹钱给女友做人流

www.fjnet.cn 2013-07-15 15:20  许鹏 来源:四川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近日,富顺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特殊盗窃案件已被提起公诉。经查,涉案人刘某因女朋友孙某怀孕无钱做人流手术,遂打起了歪主意,竟到父亲经营的一家商贸店盗窃白酒变卖,父亲发现后报警。

6月3日,刘某在趁父亲所经营商店的工作人员下班离店后,电话联系其友人王某,叫其准备一辆小汽车到店运酒并安排王某负责联系买家变卖套现。当晚刘、王二人从店内盗得1件52°五粮液、1件53°飞天茅台、1件48°国窖1573、1件48°剑南春、9件42°泸州老窖金奖特曲等白酒(价值3万余元),次日以1万2千元的价格销售给王某介绍的一位朋友张某。刘某收到现金后,归还了王某1千元欠款,又给了王某1千元用于打游戏玩乐,剩余的1万元刘某作为日常开支及女朋友孙某打胎等费用。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与王某共同盗窃事实成立,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江岚 特约记者 许鹏)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