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游学经营机构多无资质 层层转包成潜规则
www.fjnet.cn 2013-07-13 14:45 张泰来王兴飞 来源:齐鲁晚报 我来说两句
四部门都在管 但管得很笼统 “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和教育方面各项法规,境外夏令营、冬令营并不在市教育局的许可事项中。”济南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济南市教育局办理的各项行政审批中,并不包含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方面的审批事项。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游学项目也没有相关行业监督标准,由于游学机构往往不光从事游学一项业务,教育部门目前还很难对游学项目进行单独考核。 记者了解到,我国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四部门曾在2012年5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目前游学事务也处于四部门共同管理的状态。 按规定,组织主办单位应是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对外教育交流机构或者共青团、少先队与妇联组织。主办单位可以委托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承办,但通知规定,旅行社必须具备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方面的资质。主办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认真审查合作的境内外组团机构的资质”。 通知中并没有对游学项目制定相关监督标准,只要求旅行社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对教育培训机构等开设的出国游学方面未涉及,同时如何对境内外组团机构资质考核,通知也未做明确规定。 □专家 短短两周 难以立竿见影 华中师范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陶宏开教授指出,教育是一个长期细致的过程,让孩子去国外看看不无裨益,但家长完全没必要非得跟风。“短短两个星期的游学,从教育规律上说,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陶宏开说,成长关键是性格和人格的培养,两周的短期游学,即使组织方安排项目得当,效果也不会太大,有时甚至会产生相反结果,“滋生孩子的叛逆、攀比心理。我对于孩子出国游学持不支持态度。” (记者 张泰来 王兴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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